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7733 证券简称:香江印制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及进展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发出
的案号(2024)津 0111 民初 3750 号传票,案由为买卖合同
纠纷,定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开庭审理,2024 年 6 月 3 日,
天津市西青区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4)津 0111民初 3750 号,原告不服该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发
出的案号(2024)津 01 民终 8839 号传票,二审定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开庭审理,2024 年 11 月 7 日做出裁定,撤销天津
市西青区人民法院(2024)津 0111 民初 3750 号民事判决,发回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重审。
2025 年 3 月 14 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做出(2024)
津 0111 民初 16170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
由于工作协调问题,导致未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现将该事项予以补充披露,
相关公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5-013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及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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