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01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天津
2021 年 11 月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21 年 11 月 1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重大交易
第九章 关联交易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 通知、公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通 知
第二节 公 告
第三节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
天津香江印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天祥工业区祥厚路 6 号增 1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可变更公司住 所。
公司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住所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 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创造经典、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遵
循“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公司的价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
品印刷;印刷器材、印刷机及配件批发兼零售;印刷技术咨询服务;电子配件的批发兼零售;电子产品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纸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平面设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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