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4
国融证券
关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近日,主办券商审核金润枣业 2020 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时发现,金润枣业部分问题回复过于简略、部分问题未予回复,对金润枣业问询函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希望公司严谨、详实地回复问题。金润枣业答复主办券商,公司因疫情原因还未达到复工条件,未正式复工,2020 年半年报问询函的相关问题未有财务人员等专业人员组织回复,故暂时只能简略回复,待复工后再详细回复相关问题,因此无法按照主办券商修改意见修改。
上述半年报问询函回复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此之前,主办券商邮
件、电话、微信多次告知金润枣业发送盖章后的半年报问询函回复,但自 2020年 12 月 23 日下午起至本公告出具日,主办券商无法联系上金润枣业董事长李吉生,金润枣业公章在公司董事长李吉生处,故无法获取盖章后的半年报问询函回复。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主办券商未收到盖章后的半年报问询函回复,也无法确认金润枣业是否已将盖章后的半年报问询函发送至股转指定邮箱。
2、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①主办券商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新增河南中创信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创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吉生、孟庆莲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如下:2017 年 9 月 12 日,中创信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股票认购协议》一份,载明:中创信拟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 18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 8 元,认购股票金额为 1500 万元,中创信以现金作为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对价,于本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汇入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款项。同日,中创信与李吉生、孟庆莲签订《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份,载明:作为公司的股东即实际控制人李吉生、孟庆莲愿意就中创信投资后的权益做出保证和承诺,李吉生、孟庆莲确认并承诺将二人对公司所持有的 4167.7 万元债权中的不少于 4000 万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债转股的每股价格不能低于本次中创信的认购价格。如中创信的资金划转至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6 个月后仍未完成债转股,则需按每日 1%(单利)支付违约金,因股转系统等非李吉生、孟庆莲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延期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的违约金为中创信投资总额的 20%。
2018 年 1 月 18 日,中创信与公司签订《股票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份,
载明:中创信与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签订了《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原告关于新疆金润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后基于合
规性要求,中创信应公司要求,双方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又签订了《股份认购协
议》一份,该 2018 年 1 月 18 日的协议仅仅用于中创信划款和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股权登记使用,待上述事项均完成后,双方于 2018 年 1 月18 日签订的协议自动失效,原股份认购约定的划款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20 个工
作日的起算日期为 2018 年 1 月 18 日外,其余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仍遵照 2017
年 9 月 12 日签订的协议执行。中创信按照合同约定已经认购了公司 187.5 万股
股票,支出了 1500 万元,且成为公司的股东,而李吉生、孟庆莲未按照约定将其对公司 4167.7 万元债权中不少于 4000 万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已构成违约,
故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吉生、孟庆莲于向中创信支付违约金 300 万元。
公司在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时,公司与中创信一共签署了两份股票认购协议。根据判决书内容,公司与中创信权利义务遵照执行的协议为第一份股票认购协议,第二份认购协议仅仅用于中创信划款和公司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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