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837694 证券简称:ST 太和华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哲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3,733,66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7元/
股,通过现金和债权方式混合认购,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元(含)。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浙江康明海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支出及偿还全资子公司中生华美(北京)科学器材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本次股票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部分确定的发行:
(1)确定的发行对象共1名,为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债权认购的方式,认购700,062股股票,认购价格为16.07元/股。
(2)不确定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以现金认购的方式,认购股票不超过3,033,603股。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于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哲、王琳琳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制订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提交等事宜;
(2)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
(4)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所需的新增股份登记等手续;
(5)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等事宜;
(6)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后,办理公司章程中的条款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8)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如有);
(9)由董事会确定剩余发行对象、对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全权办理相关发行对象的发行手续(签署相关合同、办理登记手续等)。除法律法规、股转规定需要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外,无需再次召开股东大会。
(10)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拟与已确定的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合同经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哲、王琳琳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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