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7687 证券简称:草都牧草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
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九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重大经营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的百分之三十以上;
(二)单笔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且超过一千五百万的;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本条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规定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
除遵守前条规定外,对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担保事项,也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四十八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第五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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