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7680 证券简称:天圣高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天圣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修订后的章程
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广东天圣高科股份有限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广东天圣高科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和其他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必备条款》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系由截止到 2015 年 12 第三条 公司系由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山市天圣长和管理技术咨 月 31 日中山市天圣长和管理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 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 由中山市天圣长和管理技术咨询 人, 由中山市天圣长和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在中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形式发起设立,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442000000319909。 91442000786458020R。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的,
职权的签字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是:
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 职权的签字人。
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当出 (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具《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规 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 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
委托他人代行。 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
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当出
具《授权委托书》。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
委托他人代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