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8
证券代码:837671 证券简称:元枫管道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具体情况说明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发生以下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5月7日,关联方黄承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8万元,上述借款为双方约定的无息借款,无需支付利息,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笔借款已还清。
2、2018年5月17日,公司向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90万元的贷款业务,期限为一年,芜湖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伍克军、黄军以其持有的房产向芜湖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抵押反担保。
3、2018年5月24日,公司向芜湖泰寿村镇银行殷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90万元的贷款业务,期限为一年,芜湖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伍克军、黄军向芜湖县中小
公告编号:2018-018
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保证反担保。
上述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但因为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上述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但反映出公司治理有待完善,公司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详解!
三、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补充审议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
四、后续规范措施
上述关联交易未按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将在未来的经营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法的相关制度、细则和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和决议程序,加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及责任追究,做到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特此公告!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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