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5-12
关于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非常感谢贵公司对申请文件提出的宝贵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拟挂牌企业”)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专门组织人员会同拟挂牌企业、申报会计师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逐项进行讨论研究和落实,对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部分进行了修改及补充说明。
本回复说明中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关于每股指标。请公司根据在两年一期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中规范每股指标的计算并注明计算方法,有限公司阶段的每股指标请按实收资本模拟计算,各期存在显着差别的在表后注明按股份公司股本计算的结果并分析差异的原因。
【回复】
公司说明:
公司关于在两年一期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中的每股指标包括每股净资产、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述指标按照期末实收资本模拟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2015年10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 1.30 1.15 1.11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30 1.15 1.11
股)
项目 2015年1-10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5 -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05 -0.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30 0.15 0.17
金流量净额(元/股)
注:(1)每股净资产按照“期末净资产/期末实收资本”计算;
(2)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照“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期末净资产/期末实收资本”计算;
(2)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当期净利润/期末实收资本”计算;报告期内,公司未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等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同基本每股收益。
(3)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照“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实收资本”计算;
报告期内,每股指标变动较大的为基本每股收益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这两项指标。若按照股份公司股本计算,2013年度、2014年度级2015年1-10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6、0.03和0.20元/股,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11、0.09、-0.30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变动较大,报告期内每股收益上升较为明显,主要系牵引用电
力电缆护套管销量提升,收入总量增加,毛利相应增加较多所致。此外,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尤其是2015年1-10月较2014年度下降较为显着,主要系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公司2015年1-10月所签订单及合同大幅上升,为了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公司需要进行相应的备货,故现金采购金额增长较多,2015年1-10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14年增加482.33万元,而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4年只增加216.00万元,导致当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明显。
关于每股指标的情况,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基本情况”之“六、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中修改披露如下:
六、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简表
项目 2015年10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每股净资产(元) 1.30 1.15 1.11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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