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关于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
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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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2-66220155
新城西路19号鸿泰花园别墅22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CPA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关于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18]D-0052号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枫管道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8年4月20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18]D-0718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元枫管道公司 2016年
度、201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为负数且经营亏损,2017年度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4,368.23元,2017年度营业利润为-1,728,610.84
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累计亏损为人民币1,113,787.65元,净资
产已低于股本。该事项可能导致对元枫管道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元枫管道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为负数且经营亏损,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34,368.23元,2017年度营业利润为-1,728,610.84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1,113,787.65 元。该事项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元枫管道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认为上述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属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号——持续经营》所规定的——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重大不确定性已充分披露的情形。根据我们的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
三、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对报告期元枫管道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
影响。
四、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在审计报告中特别说明旨在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根据目前审计取证的情况,我们没有发现该事项的会计处理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元枫管道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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