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23
公告编号:2016-014
证券代码:837671 证券简称:元枫管道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31日,因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向伍克军借款人民币伍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016年2月18日,公司向伍克军借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6年5月17日。
2016年2月24日,公司向黄军借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5月31日。
上述三笔借款,公司无需就资金使用向股东伍克军、黄军支付任何使用费用,属于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影响。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2016年2月18日、2016年2月24日收到了这三笔借款,并分别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31日归还了这三笔借款。
上述事项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工作疏忽,公司未及时履行有
公告编号:2016-014
关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在第一时间告知主办券商。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今后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元枫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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