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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6:43:37 股吧网页版
上海华菱: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7670 证券简称: 上海华菱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

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

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

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华菱电站成套设备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与变更办法与公司董
事长的产生与变更办法相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后,法定代表人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直至公司新董事长就任后
由公司新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原章程无此条条款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二十条 经相关部门核准后,依据公司经营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釆用下列方式增加
(一)公开发行股份; 资本: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实施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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