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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5:31:31 股吧网页版
世纪优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7666 证券简称:世纪优优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世纪优优(青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
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世纪优优(青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世纪优优(青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资本市场的管理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二)合规披露信息的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充分披露信息的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在不涉及经营秘密的基础上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四)平等对待投资者的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五)诚实守信的原则。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公告宣传和误导。

(六)高效低耗的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七)互动沟通的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其他相关机构。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

(一)信息披露,包括法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邮寄资料;

(六)电话咨询;

(七)说明会;

(八)现场参观和投资者见面会;

(九)其他合法的方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
效渠道。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举办,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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