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5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7656 证券简称:瑞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一致行动人:刘建、 四川雅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赵永彬、张红兵(以下简称“四方”或“各方”) 于 2026年1月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作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 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依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四方于2022年10月3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于2025年10月30日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拟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中采取“一致行动”,以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为此四方经友好协商于2026年1月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原协议到期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期间,各方在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中仍按照原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
二、本次签订一致行动协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各方股东会中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时保持一致;各方中任何一方不能参加股东会会议时,应委托另一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2、各方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保持的“一致行动”指:各方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中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时保持一致;各方提名的董事中任何一人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委托其他各方提名的另一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各
公告编号:2026-001
方提名的董事均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
3、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按照甲方刘建的意向进行表决。
4、各方承诺,如各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各方之外的第三方,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份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除非各方一致同意免除;如各方中的一方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各方之外的第三方,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和各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份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除非各方一致同意免除。
5、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任何一条),必须按照其他守约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其他守约方中的一方、两方或多方,其他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各方同意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效力溯及至2025年10月31日,即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8年10月30日止,在上述期间内均对各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方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旨在明确四方继续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 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共同实施重大影响的一致行动,确保四方构成对公司的 共同控制。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致行动协议》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 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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