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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58:52 股吧网页版
山焦爱钢: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7614 证券简称:山焦爱钢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焦煤爱钢装备再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
人。 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董事长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式。 形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因本章程第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二十三条第五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的,依照股东会的授权,由经三分之二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内转让或者注销。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三)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 项、第五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用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用于收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让给职工。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
注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
让。 让。公司股东依法转让股份后,应当及
若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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