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37601 证券简称:天瑞电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定
向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关联董事赵耀、涂善军、杨宏江、刘红斌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前述议案尚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根据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之“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限售比例为 50%。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各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之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如下:
序号 公司业绩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如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但未达
到 8%,则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限售比例的 80%可解限售;
1 (2)如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但未达
到 12%,则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限售比例的 90%可解限售,则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限售
比例的 90%可解限售;
(3)如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则第
一个解限售期解限售比例的 100%可解限售。”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21,302,042.60 元,较 2023 年度增长 4.58%,达到第一个解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第(1)
种情形要求。第一个解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为 950,000 股,其中 80%共计 760,000 股按规
定解除限售,剩余 20%共计 190,000 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三、 回购基本情况
1.回购对象: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8 人,详见下方表格
2.回购数量:190,000 股
3.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5%
4.回购价格:2.30 元/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详见本《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
的调整方法”。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之“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之“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存在派息事项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自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至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