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5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7601 证券简称:天瑞电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天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审计时勤勉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1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交易事项由交易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其价格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相关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炜、罗琦、洪荭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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