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37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为
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
量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4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81 人。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87,224.6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74,873.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9,856.80 万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94 家。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 制造业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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