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35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4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0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212 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49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781 人;
(6)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7)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4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48,840.19 万
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 29 家。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存货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软件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六、公司对容诚所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容诚所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容诚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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