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7:02:55 股吧网页版
天骑医学: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7591 证券简称:天骑医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 度的议案》之《总经理工作细则》,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明确其职责范围,保障其高效、 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挂牌公司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及《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
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包括向董事会提交拟订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情况等;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组织制定公司季、月度生产、供
应、销售及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根据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负责公司季、月度财务预算的平衡,批准季、月度财务预

算;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按请示报告的程序决定公司个别管理部门的增减,决定分公司、部级以下单位机构的调整;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质量总监;

(六)决定公司各直属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七)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决定公司日常考核与奖励分配;

(八)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转
让、出售、租赁等事项;

(九)代表公司签署各种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审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费用支
出;

(十二)审批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费用支出;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