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7591 证券简称:天骑医学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的议案》子议案 2.0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 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天骑医学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
事会议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依照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协助董
事会处理日常工作,履行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职责。
第八条 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为:
首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以后各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百分之十五以上的股东提名,实行累计投票制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义务。
第三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条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六)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和对外担保事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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