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7579 证券简称:雨诺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其他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或者依法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系统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的现任监事;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系统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及全国股转系统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系统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其职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后,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系统报备,按照要求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相关资料。第十一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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