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837579 证券简称:雨诺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其他交易。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
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包括:(1)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2)市场价格;(3)协议定价(需提供成本加成依据);(4)审计、评估定价;价格调整应履行同等审批程序。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随附关联交易的依据,以及是否公允的意见。
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解利润,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使用: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八条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审批的权限划分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经常发生的持续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房屋租赁等。(二)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
(三)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按照下述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1、超出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超出金额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按以下标准审批:(1)交易金额 300 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 5% 以上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2)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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