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7577 证券简称:宁波科达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科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宁波科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科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管理,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宁波科达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履行尽职责任。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执行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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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决议。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越总经理的权限。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决议执行的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忠实履行职责、管理公司生产经营;
(四)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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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执行实施年度经营计划、长远规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等情况;
3、拟订有关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基本管理制度;
4、拟订有关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5、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
6、提议聘任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其他须向董事会报告的重要问题。
(五)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接受监事会监督;
(七)总经理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九条 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工作。
第十条 总经理在履行职责时,违反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权限,致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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