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代码:837567 证券简称:中兵通信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兵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监会河南监管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公告编号:2025-07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监管事项的落实及后评估工作。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总经理落实上述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决议及监管事项检查、督办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与决议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必要时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向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具体流程如下:
(一)任务分工。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证券投资部对董事会决议进行分工,明确承办部门、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相关承办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执行。
(二)决议承办。决议事项可根据情况确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以承担主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须协调有关承办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
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书面向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报批。
(三)进度反馈。各承办部门应根据跟踪检查事项的时间进度安排或董事长及董事会的要求,将标志节点或完成情况及时报送证券投资部。证券投资部定期或根据决议内容报经董事会秘书后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董事如对相关进展或报告提出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解释、说明,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进一步反馈。
第六条 监管事项反馈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证券投资部收到监管部门问询或函询后,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同时通报监管事项的相关部门;
(二)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监管事项的材料,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经分
公告编号:2025-072
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至证券投资部;
(三)证券投资部根据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对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反馈报告后上报监管部门。如监管部门提出进一步质询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解释并按照要求进一步提供相应材料。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报送工作,并保证报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相关数据及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董事会对决议落实情况执行后评估管理,于每年度终了对当年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
第九条 证券投资部将根据董事会或者董事长的要求对跟踪检查事项的进展与完成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第十条 证券投资部建立决议落实、监管事项资料档案,并予以保存。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