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7558 证券简称:宏辉石油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东宏辉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全文) 股东会(全文)
条款顺序序号及交叉索引号(全文) 由于有新增和删减条款,根据修订后的
条款相应调整顺序序号及交叉索引号
(全文)
数据用阿拉伯数字表述(全文) 数据用中文表述(全文)
半数以上(全文) 过半数(全文)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
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对前款购买或者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应当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让,但应当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 系统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 第三十一条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转让其在公司持有的发 内,发起人不得转让其在公司持有的发
起人股份。 起人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 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对董事、监让系统挂牌转让后,公司股东、董事、 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及其限 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
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