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7530 证券简称:格力物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股东大会” 章程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条款如
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
法规为准。
第二条 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 第二条 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是由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是由珠海格力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 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珠海市工商行 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珠海市市场监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业执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
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仍由原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职。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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