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1
关于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期)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和田维药”)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2 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发行与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武军、何应成、朱亮亮、周璞、胡森、黄本亮、王超、储召忠、曹诗奇,组成和田维药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元证券正式员工,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证券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辅导工作小组采取督促自学、
在线交流、个别答疑、会议研讨以及咨询解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和田维药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田维药 5%以上股份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内,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和田维药的第十期上
市辅导工作。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及时向辅导对象传阅最新政策文件、典型案例,分享解读和分析资料,提醒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规范运作。
2、对辅导对象 2025 年二季度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解,结合最新上市审核要求,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建议辅导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计划。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辅导培训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市场推广费较大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公司市场推广费金额较大,分别为 6,598.73 万元
和 5,697.97 万元。辅导小组重点关注推广费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推广业务发生是否真实合理。
2、收到证监局监管措施
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审议并及时披露购买大额理财产品、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国元证券会同律师、会计师进一步加强对挂牌公司的关键人员、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公司加强公司治理能力、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量,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决策与控制
体系,能够较为规范的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仍存在距离,尚需不断完善。辅导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督促发行人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进一步提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随着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和田维药规范运行情况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做出诊断、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预计将保持不变。保荐机构将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对和田维药的辅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将通过集中培训、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并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持续将与新公司法、证券市场动态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3、针对监管措施中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问题,辅导小组会同律师、会计师进一步加强对挂牌公司的关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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