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18:31:51 股吧网页版
明辉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4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37510 证券简称:明辉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实际经营需要,浙江明辉蔬果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辉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茗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茗鲜”)向湖北食安民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食安民”)、湖北楚食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楚食安”)销售农产品等,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销售合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偶发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
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北食安民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银泉社区青龙路五洲新天地 B5 栋 316
室(自主申报)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银泉社区青龙路五洲新天地 B5 栋

公告编号:2025-079

316 室(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5,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 :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粮油仓储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水果种植;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五金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吴立俊

控股股东:咸宁市安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关联关系:参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北楚食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河背村 15 组 15-001 号(自主申报)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河背村 15组 15-001号(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5,000,0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外卖递送服务;新鲜蔬菜批发;蔬菜种植;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蔬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鲜蛋零售;粮油

公告编号:2025-079

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水果种植;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餐饮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曾杰

控股股东:咸宁市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咸宁市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