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37506 证券简称:贺鸿电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同时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 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同时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调整及经营管理实际需
公告编号:2025-036
求,本次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议事规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颜永洪、谢会丽、朱狄敏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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