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7500 证券简称:方金影视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5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景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7-03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6)。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金影视文化传播(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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