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37492 证券简称:大陆桥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尚需提请
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大陆桥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产生争议的,双方应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2. 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3.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4. 遵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公告编号:2025-062
1.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
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
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
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1. 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
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2.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3.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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