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37455 证券简称:邦盛时空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邦盛时空(广西)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邦盛时空(广西)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和《邦盛时空(广西)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的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借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
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有权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进行决策,超出董事会权限的交易事项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决议的事项,董事会应当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应坚持合法、必要、审慎、明确、可控、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第十一条 董事的选任由上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十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就任时间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
第十三条 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任报告,不得通过辞任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董事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
在上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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