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7453 证券简称:通锦精密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完善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通锦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度,以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具体如下: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 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 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 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为: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等;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
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 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 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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