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7447 证券简称:昆仑建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总经理” 全文“总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长春昆仑建设股份有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本公司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 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均为向境
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
股。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2319833X3。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经理吴丽娜为公司的法
人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 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他高级管理人员。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
事会秘书。 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若公司股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公开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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