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7422 证券简称:塞北股份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包头市塞北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处理规
定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报
表无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公告编号:2025-025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解释第 18 号)。
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解释第 18 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目(2023年度)
销售费用 8,158,891.70 -2,920,157 5,238,733.73
.97
营业成本 292,222,721.7 2,920,157. 295,142,879.
7 97 74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 2023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策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完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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