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宇航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之书面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关于洛阳宇航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航重工”)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主办券商,组织了洛阳宇航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航重工”或“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及补充调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提示性说明
1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2 下列披露的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回复正文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仿宋(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3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第一部分 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2013年亏损。(1)请公司补充披露亏损原因。(2)请
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2013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1)公司2013年产品种
类较少,营销推广力度不够,收入规模相对较小。2)新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分系统产品,当年研发费用在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11.90%。3)公司2013年主要生产系统集成产品,生产周期较长,需要垫付大量流动资金,银行借款规模较大,从而利息支出金额较大。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六、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及财务指标分析”之“(七)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分析”之“3、盈利能力分析”中进行了补充披露。补充披露内容如下:
2013年度,由于公司产品种类较少,营销推广力度不够大,营业收入规模
相对较小,同时,研发投入和利息支出规模较大,使得2013年度期间费用在营
业收入中所占比重达到45.38%,从而导致公司2013年度表现为经营亏损。
(2)项目组通过核查认为,公司2013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的列报真实、
准确、完整,2013年度亏损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岳新立对子公司洛阳宇航机电设计研究院直接出资,持有子公司40%的股权。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意见:(1)上述股权结构设置的原因、目的。(2)公司和子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构成对比。(3)结合《公司法》第148条和报告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行为,具体分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的行为;公司关于如何防范《公司法》第148条规定的董事、高管人员行为的
具体制度和措施。(4)公司与设立的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是否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相关股东与公司、子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安排,是否存在相关股东通过不当输送利益造成损害其他股东、投资者利益或公司利益的情形、风险。(5)针对以上存在影响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利益风险的事项,公司采取的相应规范措施和实施情况。
回复:
(1)洛阳市宇航机电设计研究院是公司与岳新立于2013年10月25日成立
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本30 万元。住所地洛阳市涧西区科技工业
园洛阳宇航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为岳新立。宇航重工持股60%,
岳新立持股40%。业务范围为机电行业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与培训。
公司计划向科技型企业转型,设立研究院更能凸显科研实力,更好的开展技术交流和重大技术合作研究工作,同时,研究院可以更好的吸引科研人才,把握技术趋势和市场发展动向,同时担负宇航重工的机电行业技术研发。
子公司成立之时,公司出于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目的,未引入外部投资者,因此采用岳新立直接持有子公司40%股权的股权安排。
(2)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档案等资料,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比情况如下: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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