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宇航重工:837389宇航重工-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司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30



对洛阳宇航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监管部出具的《关于对洛阳宇航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19】第 333 号)。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并按照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问题答复,现提交问询函回复,请予以审核: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你公司营业收入从去年的 2,131 万元减少至本年的 917 万元,净利润从

上年的-26 万元减少至本年的-452 万元。期末短期借款 1,645 万元,已逾期未偿

还的短期借款金额 457 万元,货币资金 3 万,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136

万元。

年报中披露,2018 年度收入减少较多主要是受有色金属冶金及矿山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影响。

请你公司说明:

(1) 公司收入减少原因是否存在持续性,是否有改善预期;

回复:

公司收入减少主要受有色金属冶金及矿山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影

响,预计 2019 年营业收入略低于 2018 年,公司目前针对现阶段行业

萎靡的情况从市场、产品以及经营模式等方面制定公司发展方案。

(2) 结合偿债能力、营运状况、资金周转等情况说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

回复:

公司目前由于系列案件的影响,对公司部分业务造成影响,由于

整体收入水平持续下滑,故使得部分债务到期违约,资金周转暂时性

困难等问题,但公司目前各项业务运转基本正常,正设法逐步走出困

境,且公司针对目前行业萎靡的情况从市场、产品以及经营模式等方

面制定公司发展方案。

2、关于对外担保

你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的对外担保事项主要为:为洛阳明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720 万元,为洛阳兄弟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人

民币 200 万元,对新安县鹏翔牧业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300 万元,3 笔担保总计

金额 1220 万元。公司在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中披露对于未到期担保合同,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公司诉讼情况中存在公司以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洛阳兄弟工贸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追偿的诉讼事项,以及新安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新安县鹏翔牧业有限公司、洛阳宇航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请你公司:

(1) 列示公司对外担保主合同债权到期日,以及被担保方是否已偿还借

款,如被担保方未偿还,是否已续期;

回复:

被担保方 借款金额 债权到期日 借款状态

洛阳明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720 万 2021 年 5 月 6 日 展期

洛阳兄弟工贸有限公司 200 万 2019 年 9 月 27 日 诉讼

新安县鹏翔牧业有限公司 300 万 2018 年 10 月 17 日 诉讼

(2) 结合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财务指标等说明“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有

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依据,如对外担保已逾期或已涉诉,“没

有明显迹象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表述是否恰当;

回复:

在年报披露时,诉讼尚未结案,且被担保方有明显迹象表明无能

力偿还借款。

(3) 你公司为洛阳兄弟工贸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已涉诉,说明你公司未计

提预计负债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回复:

据了解,洛阳兄弟工贸有限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具备偿还借款的

能力。

3、关于诉讼

你公司存在多项诉讼、多项被执行信息以及失信信息,公司年报中披露主要诉讼原告为师琳周放贷的理财客户,公司法定代表人岳新立收到师琳周亲笔信函,称其伪造了公司印章用于理财资金担保,目前师琳周已被刑事通缉。

根据公司 2019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诉讼公告,3 起案件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

7 起案件正在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