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837354 证券简称:威派格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聘请其担任公司IPO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聘请其担任公司IPO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上披露的《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李纪玺、孙海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纪玺和孙海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就注销其投资的关联方企业出具了具体时间承诺,即不超过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已按照承诺立即停止了所有其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截止目前,已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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