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37353 证券简称:佳维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西佳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英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400,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感谢。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战略规划,经综合评估,决定改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8,400,48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将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前公司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混凝土外加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防水、防腐材料、净水材料、水处理剂、污水处理产品、聚丙烯酰胺、聚合硫酸铝、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铝、絮凝剂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公司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公告编号:2024-047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防腐材料销售;净水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加工;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太阳能光伏发电;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8,400,48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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