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7320 证券简称:信昌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该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 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历次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5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信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景明 黄勇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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