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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0 16:05:47 股吧网页版
洱海环保: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7298 证券简称:洱海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008 号)《关于对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5 年 8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8 月 18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云南顺丰洱海环保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钟顺和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绍斌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公司未及时确认 3 名关联自然人(姚秉卫、李跃苏、

公告编号:2025-017

李琴芬)和 1 名关联法人(大理海江物流有限公司),且未对相关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公司未及时确认 3 名关联自然人(姚秉卫、李跃苏、
李琴芬)和 1 名关联法人(大理海江物流有限公司),且未对相关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61 号、第 190 号、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 184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钟顺和、董事会秘书赵绍斌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 184 号)第五条、第三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上人员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八十三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七十二条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2 号、第 184 号)第四十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钟顺和、董事会秘书赵绍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合法合规意识,健全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管理,加强法人治理和内控管理,及时做好信息披露,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云南证监局报送整改情况的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7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决定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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