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37291 证券简称:汉盛海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推荐,予以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
以连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
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商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
(五)精力充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八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依据本细则、《汉盛(上海)海洋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行使职权。
财务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 为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效率,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如下交易(提
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10%;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10%,或低于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10%,或低于1,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10%,或低于150万;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10%,或低于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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