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37253 证券简称:中良股份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分别召开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
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20)和 2025 年 9 月 1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42)。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徐州中良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财务部是对外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
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以下简称各种资产)等对外进行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并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为: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参股公
司;
(三)与境内外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四)公司收购、兼并其他境内、外实体;
(五)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短期投资;
(六)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二章 对外投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为:
(二)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量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
(三)组合投资优化原则: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四)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原则: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多层面的跟踪分析,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趋势的变化及企业自身微观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对策,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第五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必须遵循公司整体的改革发展思路与目标,坚
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改革与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效益、改善职工的生活水平,充分发挥存量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重复投资与资金浪费。
第六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切
实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资产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对外投资项目与投资规模,确保各项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第七条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必须进行认真、详细的市场调查与研究论
证,充分合理评估对外投资项目的效益与风险,保证对外投资行为的合理效益。
第三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及原则
第八条 为充分行使出资人权利,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各种对外投资行
为必须按规定程序报公司,由公司负责统一组织评审通过后,再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不得越权进行对外投资行为。
第九条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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