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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58:19 股吧网页版
建邦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情况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723 号

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723号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邦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董事会的责任

建邦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0]13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0,423,000 股,发行价为 18.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577,7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609,434.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968,345.9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月 17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274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1,284,087.90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52,655,442.95 元,本年度使用 38,628,644.95 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577,78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 8,846,000.10

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总额 187,731,779.90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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