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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8:19:27 股吧网页版
云南恒荣: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222 证券简称:云南恒荣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云南恒荣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恒荣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
东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于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一)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审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 对关联方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
供反担保。

(七)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第五条 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交易标准如下: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或者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资产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挂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挂牌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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