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3
宁波开利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申报稿)
独立财务顾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 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购买资产
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交易对方 SHAN YIQIU(单益秋)、SHAN YIXIANG(单
益祥)、SHAN YICHUN(单益春)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134,000,000.00 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出具的浙联评报字[2025]第 16 号 《宁波开利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现金收购易普森 100%股权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标的资产宁波易普
森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34,191,100.00 元,评估增值 168,691,700.00 元,增值率 488.95%。
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协商确定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 134,000,000.0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成为开利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1. 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SHAN YIQIU(单益秋)、SHAN YIXIANG(单益祥)、SHAN YICHUN(单益春)
交易标的: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 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为 134,000,000.00 元。
3. 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
本次重组中,公司拟向 SHAN YIQIU(单益秋)、SHAN YIXIANG(单益祥)、SHAN
YICHUN(单益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交易作价为
134,000,000.00 元。其中,股份对价为 0 元,发行价格为 0 元/股,发行数量为 0 股(限
售 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现金对价为 134,000,000.00 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具体情况如下:
宁波易普森电气有限公司
转让前对 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交易对方 宁波易普 现金支付对价 总支付对价
序号 姓名 森电气有 发行股份 对价金额 (元) (元)
限公司持 (股) (元)
股比例
SHAN
1 YIQIU(单 38.50% 0 0 51,590,000 51,590,000
益秋)
SHAN
2 YIXIANG 34.0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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