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1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闲置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适当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 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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