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电子”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就智新电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智新电子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完成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事宜(含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实施),共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5.66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694.34 万元。上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及 2021 年 7 月 8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经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1)第 320001 号《验资报告》以及中兴华验字(2021)第 320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存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账户(账号:160702042920019995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账户(账号:632981585)。此两个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满足购买理财产品需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为中信银行潍坊分行账户(账号:8110601013801504330)、招商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账户(账号:
536902213310605)。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连接器线缆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即截至划转资金日的合计金额
2,040,127.46 元(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工商银行潍坊坊
子支行、民生银行潍坊分行及中信银行潍坊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均已完成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专户及证
券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情况 备注
潍坊智新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子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潍坊坊子 1607020429200199956 已注销 -
公司 支行
潍坊智新电 中国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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