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837200 证券简称:辰隆万物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辰隆万物供应链管理(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辰隆万物供应链管理(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付 恒持有的北京知网行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知网”或“标的公司”) 70%股权,经公司与北京知网股东协商,公司以 0 元购买北京知网 70%股权,本 次交易完成后,北京知网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因北京知网此前提供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差错,故该议案被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目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已完成对北京知 网 2022 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现已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 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2,313,498.80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27,750,556.75 元。标的公司 2022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2,550,121.84 元,净资产额 为人民币 1,093,919.67 元。根据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13.60%,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 3.94%。
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购买或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 形,无需累计计算,故本次交易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
买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付恒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高岭镇放马峪村宝家洼 2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知网行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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