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189 证券简称:九天利建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北京九天利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九天利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九天利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及《北京九天利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
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做
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
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
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
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八条 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九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内。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一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
有如下行为:
(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三)将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五)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并为关联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六)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须履行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并披露,投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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